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
網站導覽
字級
大
中
小
最新公告
使用說明
資料檢索
資料分析
常見問答
參考資源
開放資料
:::
首頁
資料檢索
許明村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許明村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55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屏東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62)警檢處字第040號、(61)秤琪字第7104號
原始職業
漁
被起訴時年齡
17歲
同案被告
吳謙
、
林榮春
、
王進興
、
何大發
、
蔡武忠
、
林勝義
、
林男海
、
林享亮
、
李明發
、
石瑕
、
何公偉
、
林雲江
、
施旗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不起訴
起訴檢察官
胡穎之
書記官
楊威
起訴日期
民國61年11月15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62年
裁判書字號
(62)警檢處字第040號、(61)秤琪字第710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吳謙
、
林榮春
、
王進興
、
何大發
、
蔡武忠
、
林勝義
、
林男海
、
林享亮
、
李明發
、
石瑕
、
何公偉
、
林雲江
、
施旗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胡穎之
書記官
楊威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11月15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