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淅川縣
畢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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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字號
(46)安訴字第866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2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張翼森因犯殺人未遂案在押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於四十五年八月十三日在該所病室內發表謬論侮辱元首又謬稱大陸的兵吃得好睡得好那裡像台灣這樣苦台灣今天說民主明天說民主究竟民主何在等毛澤東來接收台灣才知共匪的政治是真民主等語(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石聚陽
起訴日期
民國46年4月6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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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暫無資料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暫無資料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暫無資料
終審日期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