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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清遠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情報局中美聯合辦公處尉級待命學員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7)忠律判字第02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
審理人
倪漢雲(審判長)、黨宗賢(審判官)、曹克己(審判官)
書記官
曾健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5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7)覆普昭字第14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
審理人
劉志增(審判長)、沙輝(審判官)、晉傳棟(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8月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7)覆普昭字第14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自願參加匪偽組織擬具為匪立功計畫並接受情報訓練俾便偽匪工作經匪派回香港後復將情報局粵北反共突擊軍負責人來台密報匪方(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張彝鼎(國防部常務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8月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7)覆普昭字第14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
審理人
劉志增(審判長)、沙輝(審判官)、晉傳棟(審判官)
書記官
史文生、暫無資料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8月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7)心昭字第49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張彝鼎(國防部常務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8月12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7)忠律判字第02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曾健
終審日期
民國47年8月1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