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
網站導覽
字級
大
中
小
最新公告
使用說明
資料檢索
資料分析
常見問答
參考資源
開放資料
:::
首頁
資料檢索
康正義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康正義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湖南
籍貫(縣、市)
湘鄉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三七O五部隊六六二營勤務連陸軍砲兵上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37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審理文件字號
(47)樹法判字第114號
公訴人
譚駒全
辯護人
蔡旭昇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鍾秉良
(審判長)、
勞傳義
(審判官)、
劉援
(審判官)
書記官
向學壽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12月9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裁判年度
民國47年
裁判書字號
(47)樹法判字第114號
公訴人
譚駒全
辯護人
蔡旭昇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鍾秉良
、
勞傳義
、
劉援
書記官
向學壽
終審日期
民國48年1月7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