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68)警檢訴字第028號
原始職業
商
被起訴時年齡
2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六十七年二月十二日以觀光名義來台後假藉「新香港大酒店」駐台代表名義偽稱可帶團來台旅遊向永安旅行社經理駱文森騙取合約保證金新台幣五萬元……六十八年三月來台後在高雄重施故技以「六柱宗親會」宗親名義向宗親會理事長洪惠理監事方榮輝等偽稱可以代辦外國護照騙取活動費十六萬元未果因怕詐騙行為被拆穿被報警管制出境遂於六十八年四月二日以「知知」名義虛構其為匪偽「五星行動組」三組人員並附以代申請外國護照騙來之方榮輝相片誣告方榮輝為該匪偽五星行動組七組之二流人馬投函本部所設之檢舉匪諜六○一信箱檢舉復為加強其信件之可信性於同月六日告知本部人員「其在台之任務是以行騙手段來破壞台灣之經濟」以達其順利出境及抱負方榮輝拆穿騙局之恨(其他)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蘇聖生
起訴日期
民國6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