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中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原始職業
牙醫師
被起訴時年齡
4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該被告張深儒(鑐)於民國卅六年三月二日台中暴動期間,明知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為企圖叛亂犯罪之結社,乃參加為該會籌募委員。(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2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起訴日期
民國36年9月2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6)刑訴字第120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緩刑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刑法(74條1項)
審理人
駱繼堯(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6年11月2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6)刑訴字第120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緩刑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刑法(74條1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36年11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