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中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32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楊弄獅于本年三月二日台中事變時,擅自組織特別保安隊10人,任第三分隊副隊長逮捕人犯。迨國軍進駐事變平定,經憲兵第四團第三營函送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司令部轉移偵究前來。(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起訴日期
民國36年8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36)刑訴字第80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
審理人
駱繼堯(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6年8月26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36)刑訴字第80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36年8月2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