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63)檢嚴字第56號
原始職業
警備第二總隊一大隊二中隊中士檢查士
被起訴時年齡
4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謝顯平是警備第二總隊一大隊二中隊中士檢查士先後於六十二年十月間在屏東縣南灣登記站對同隊士官長楊復興發表「中國幸虧出了一個毛澤東能夠楊眉吐氣」於六十三年七月十日在同縣恒春鎮大光里後壁湖海邊雜貨店內對同隊士官毛守揚唐子桂及不詳姓名鎮民等多人發表「大陸漁民生活好衣服穿的比我們好」於同年九月十日晚上在恒春鎮大光班哨附近對毛守揚唐子桂發表「毛澤東是我們歷史英雄為我們中國爭一口氣匪區有很多進步現在能生產飛機大炮原子彈大陸人民吃穿都很好」等利匪言論(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周益潮
起訴日期
民國6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