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
網站導覽
字級
大
中
小
最新公告
使用說明
資料檢索
資料分析
常見問答
參考資源
開放資料
:::
首頁
資料檢索
陳貴添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陳貴添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臺中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起訴書字號
原始職業
農
被起訴時年齡
26歲
同案被告
蕭登乾
被控犯行描述
蕭登乾於本年三月二日台中事變期間在台中縣員林區田中鎮召集鎮民大會發表演說煽動他人犯罪並參與二二八事件非法機構自任消防隊連絡班長被告陳貴添參與該隊為隊員並與該隊奔赴嘉義(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
(154條1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黎耐庵
書記官
起訴日期
民國36年8月0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審理文件字號
(36)刑訴字第1035號
公訴人
黎耐庵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同案被告
蕭登乾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6月、
褫奪公權
2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
審理人
朱宗文
(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9年9月25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裁判年度
民國36年
裁判書字號
(36)刑訴字第1035號
公訴人
黎耐庵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同案被告
蕭登乾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4條1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6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朱宗文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39年9月25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