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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黃子忠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黃子忠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高雄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
起訴書字號
(36)起字第129號
原始職業
戲院廣告員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本年三月八日「二二八」事件波及……在朴子街周圍鳴鑼為眾宣傳當時暴動情報(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
(153條0項1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陳梧生
書記官
檢察官
起訴日期
民國36年11月4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
審理文件字號
(36)易字第425號
公訴人
陳梧生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演說等方法煽惑他人犯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6月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3條0項1款)
審理人
張有忠
(推事)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36年11月24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
裁判年度
民國36年
裁判書字號
(36)易字第425號
公訴人
陳梧生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以演說等方法煽惑他人犯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53條0項1款)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6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張有忠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36年11月2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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