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劉柏林係本部第三科少校空業官於四十三年十月間調本部駕駛大隊長兼任大隊長同年十一月六日對該隊教育班長約二十七名訓話藉機發表「李宗仁等……復於次(七)日當全隊官長及全體教育班長再度發表謬論並問「毛澤東罵蔣介石是賣國賊」對否等荒謬言論打擊士氣(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被告於三十八年十月間任連長期內駐金門山後時曾將補回迯兵黃光鄭炎弍名擅自殺害斃命(其他)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殺人
於四十三年十一月六日在該部担任駕駛大隊隊長時召集該隊全體教育班長朱宏明等二十七員訓話公然詆毀政府舉說毛匪侮蔑 領袖之詞如謂「李宗仁吳國楨毛邦初等在美國組織第二流亡政府陣容堅強同樣爭取美援也準備反攻大陸」「共產黨如搞不好俄國怎能援助他」等謊謬言論當即激起眾憤紛相質詢(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經朱宏明等將被告於三十八年駐防金門任陸軍第一師三十三團二營四連連長時擅行槍殺該連逃兵黃光鄭炎等二人之事實一併檢舉等情(其他)
被告劉柏林於民國三十八年十月任陸軍第十一師三十三團二營四連連長時駐防金門擅將捕獲之逃兵黃先鄭炎二名槍殺於駐地山后(其他)
同(四十三)年十一月六日,召集該隊教育班長王行遠等二十餘人訓話,竟以「中央日報吹牛」「我看到他們把國家攪到這步田地我真不想幹,很願坐牢」「李宗仁、吳國楨、毛邦初,在美國組織第二流亡政府,陣容非常堅強。」「共產黨他有他一套,人家如攪不好,俄國人怎能援助他。」等反動言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於卅八年十月上旬擅命戰士蔣季倫將捕獲之逃兵黃光鄭炎二人槍殺於駐地金門山後(其他)
同年十一月六日召集該隊教育班長王行遠等訓話竟以「中央日報專吹牛」「我看到他們把國家搞到這步田地我真不想幹很願坐牢」「李宗仁吳國楨毛邦初在美國組織第二流亡政府陣容非常堅強」「共產黨他有他的一套人家如搞不好俄國人怎會援助他」等語為匪宣傳當即激起眾怒紛相質詢爭論不休王行遠等遂將情訴諸隊職官旋該隊指導員高人傑為分辨曲直乃請求劉柏林將其所言當眾復誦一遍該劉柏林又荒謬舉說毛匪侮蔑政府之詞群情益憤(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於卅八年十月間擅將捕獲之逃兵黃光鄭炎二名槍殺於駐地(其他)
同年十一月六日召集該隊教育班長王行遠等訓話竟以「中央日報專吹牛」「我看到他們把國家搞到這步田地我真不想幹很願坐牢」「李宗仁吳國楨毛邦初在美國組織第二流亡政府陣容非常堅強」「共產黨他有他一套人家如搞不好俄國人怎會援助他」等語為匪宣傳即激起眾怒於質詢爭論中又荒謬舉說毛匪侮蔑政府之詞群情益憤(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於三十八年十月上旬擅將捕獲之逃兵黃光鄭炎二名槍殺於金門山後(其他)
於同年十一月六日召集該大隊教育班長王行遠等訓話時竟發表荒謬言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而殺人部份查民國三十八十月年間大局動盪金門密邇大陸軍情緊急該劉柏林為杜絕逃風整飭軍紀致不擇手段擅殺逃兵揆其犯罪之動機與目的似尚不無可原對此部份是否照原判決核准抑予改處無期徒刑之處謹請鈞裁(其他)
於四十三年十一月任陸軍17D駕駛大隊長時召集所屬全體班長訓話公然詆毀政府言論荒謬(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於卅八年駐防金門任11D32R第三營第四連連長時擅行槍殺逃兵二名(其他)
甲案:被告劉柏林一名照原判殺人部份處死刑叛亂部份按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宣傳罪處徒刑十五年合併執行死刑;乙案:照國防部簽擬意見以該被告劉柏林殺人部份衡情尚有可原叛亂部份別無新事証可否改處無期徒刑請 核示;右擬甲乙兩案何案較當乞擇一 賜示(其他)
原判決關於殺人及執行刑部份撤銷
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殺人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其餘聲請駁回
於三十八年十月間擅將捕獲之逃兵黃光鄭炎二名槍殺於駐地(其他)
同年十一月六日召集該隊教育班長王行遠等訓話竟以「中央日報專吹牛」「我看到他們把國家搞到這步田地我真不想幹很願坐牢」「李宗仁吳國楨毛邦初在美國組織第二流亡政府陣容非常堅強」「共產黨他有一套人家如搞不好俄國人怎會援助他」等語為匪宣傳即激起眾怒於質詢爭論中又荒謬舉說毛匪侮蔑政府之詞群情益憤(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