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連續意圖為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
其餘部份無罪
自三十九年至四十三年春,陸續將經營之公款,為孫立人侵占台幣48萬元,嗣以其侵吞之贓物黃金變價歸還(其他)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聲請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