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74)警偵清字第333號
原始職業
司機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司作光
起訴日期
民國74年6月4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74)警偵清字第33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司作光
終審日期
民國74年6月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