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中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原始職業
國校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3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3)審3字第11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公訴不受理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范明(審判長)、周咸慶(審判官)、王名馴(審判官)
書記官
劉齊
審理日期
民國44年12月15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3)審3字第11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公訴不受理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劉齊
終審日期
民國44年12月31日
判決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