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台山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原始職業
中學學生
被起訴時年齡
1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8)初特字第002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係台灣省立苗栗中學竹南分部學生……經常收聽共匪廣播,思想傾匪,民國57年5月中旬,在該校升降旗典禮呼口號時,連續三天高呼「毛主席萬歲」之荒謬口號(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張玉芳(審判官)
書記官
胡穎之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1月31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8)初特字第002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胡穎之
終審日期
民國58年2月17日
判決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