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嘉義縣
畢業學校
日本名古屋高等學校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裁縫
被起訴時年齡
3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58)裁字第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林國材原係本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第一大隊第四中隊管訓隊員,於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三時許在該總隊籃球場邊,同嚴添福、彭嘉富等發表反攻無望等謬論……按其情節,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方彭年(審判官)
書記官
盧榮昌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4月19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8)裁字第8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58年4月1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