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2)審三字第2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對於主管之事務直接圖利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廖麗川勾結洪華夏利用其主辦新美農場事務於包商林萬來沈振聲領到第一農場工程包款以協助解決困難為由向取台幣壹萬壹仟元交洪華夏另索取七千五百元入己……利用主管事務直接圖利(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28條)、刑法(56條)、懲治貪污條例(3條0項1款)、懲治貪污條例(3條0項2款)
審理人
殷敬文(審判官)
書記官
管萃恩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