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宜蘭
畢業學校
起訴書字號
(60)警檢訟第一二一號、(60)遵戎字第三五四二號
原始職業
律師
被起訴時年齡
36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軍事審判法(145條1項)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延慶
起訴日期
民國60年5月17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1)秤理字第4620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裁定停止審判。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軍事審判法(186條)、刑事訴訟法(294條2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暫無資料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孔慶楫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5月18日
判決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