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雲林
畢業學校
起訴書字號
(77)訴字第1048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溫界興、曾松義、王景唐、潘國清共同公然聚眾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下手實施強暴,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起訴日期
民國77年9月1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77)上訴字第329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共同公然聚眾,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下手實施強暴,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妨礙公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法(136條1項)
審理人
王瑤(審判長)、鍾耀光(推事)、黃武次(推事)
書記官
凃淑玲
審理日期
民國78年1月16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78)台上字第1696號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上訴駁回。

所犯法條及條次
刑事訴訟法(395條)、刑事訴訟法(396條1項)、刑事訴訟法(397條)、刑事訴訟法(401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終審日期
民國78年5月15日
判決書內容